聯合報/ 記者邱瑞杰/基隆即時報導
基隆市東光路32巷口公園預定地遲未開闢,有人懸掛「公園在哪裡?」「公園攏看嘸?」「再說四年?」白布條抗議。環保局今天表示,這3面「廣告物」未依規定申設,又未署名,因此視為廢棄物拆除;地方傳聞還會有人再掛布條,表達想要公園的心聲。
2015年3月基隆市長林右昌上任4個月時,信義區東明里民向市府陳情,指當時國有財產署將東光公園預定地出租,堆置工程材料衍生環保疑慮。林允諾向國產署辦理無償撥用,開闢公園。國產署已移撥土地,市府也列管東光公園開闢進度,但因土地遭人占用,公園至今未見蹤影。
基市府都市發展處公園管理科長陳彥材說,東光公園預定地的土地遭人占用,市府訴請拆遷還地,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市府勝訴。如果占用人未上訴,市府順利取回土地,明年就會動工。如果對方上訴,可能就要等走完法律程序,取回土地才能開闢公園。
當地信義區東明里長翁誠鍾說,里民很期待公園早日闢建,除了改善里內環境,也能有個地方遊憩。現在土地遭人占用,衍生有人機車換汽車、小車換大車長期占用亂象,希望市府先解決。例如設置圍籬防護,既維護公平性,又能確保環境整潔。
林右昌剛當選市長,里民就促請開闢東光公園,如今第2任任期明年就卸任,公園至今無著落。有人在公園預定地懸掛白布條表達抗議,不久就被環保局拆除。
環保局環境管理科長張志遠表示,民眾懸掛廣告物應依「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」申設。這3面布條沒有個人或團體署名,也不知用意為何。因為有礙市容及交通安全,公告2天後未見所有人出面,因此視為廢棄物清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