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開300紅單惹怨調偏鄉 警現身開砲:違停1分鐘也違法

第五警分局原水湳派出所施姓員警因強力取締違停,光4月份就告發300多張罰單,引發民怨,分局卻「未敘明原因」將他調往27公里外的大安分駐所。警五分局回應,該名員警因考核不佳,選在半夜針對騎樓違停開單,臨停市場幾分鐘買菜的機車族也不放過,施姓員警反嗆,違法不分日夜、地點,他為了整頓交通,換來的卻是被無預警的「懲罰性調職」,一點都不公平。

單月開出300張罰單的施姓員警,1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控訴遭懲罰性調職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單月開出300張罰單的施姓員警,1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控訴遭懲罰性調職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施姓員警表示,他曾看過一則新聞,有名外傭推著坐輪椅的老太太,原本走在騎樓,因騎樓全停滿機車,只好推到道路上,不料因此被汽車撞傷,他決心維護行人路權,關注違停造成的交通安全問題,光4月份就取締了300多件違停,被民眾抱怨不近情理,屢屢遭投訴。

施姓員警坦承自己為維護行人路權,曾在半夜針對騎樓違停開單,也會針對菜市場買菜臨停民眾加強取締,卻因此遭調職到偏鄉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▼施姓員警坦承自己為維護行人路權,曾在半夜針對騎樓違停開單,也會針對菜市場買菜臨停民眾加強取締,卻因此遭調職到偏鄉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施姓員警坦承自己為維護行人路權,曾在半夜針對騎樓違停開單,也會針對菜市場買菜臨停民眾加強取締,卻因此遭調職到偏鄉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施姓員警12日下午在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南屯區主任吳佩芸陪同下開記者會,承認自己曾在半夜針對騎樓違停機車開單,因法令規定零點到6點可以先勸導,但他找不到出車主,只好開單;對於騎車到菜市場買菜的民眾,經常違規併排,不管是停1分鐘或5分鐘,「違停就是違停」。他表示能理解被開單民眾的怒氣,他也概括承受咆哮辱罵,如果分局認定他執勤態度不佳,為何他沒有受到相關處分就直接被調職?至於考核部分,他表示長期以來考績都是乙等,全國警察幾乎有一半考核都是乙,難道這些人都該被調動嗎。

對此,第五分局表示,絕非有懲罰性調動。施員服務地點調動,原因是他近期考核不佳,且個人行為涉及刑事案件,已進入司法調查;施員又因交通執法態度不佳屢遭市民投訴,引起地方強烈反彈,影響警察形象甚鉅。基於上開理由及確保施員相關權益,本分局依警察局遷調作業要點第五點:「對所屬人員因違反品操風紀或工作重大疏失或考核不佳,有人地不宜之情,得詳述具體事實主動報調」調整服務地區,尚無不當。

台中市警五分局否認對施姓員警有懲處性調動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台中市警五分局否認對施姓員警有懲處性調動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施姓員警表示,所謂涉及刑事案件,其實就是他告發水湳所長涉嫌詐領大型勤務活動獎勵金,被反告誣告,目前他連筆錄都還沒製作,案件也還沒移送檢方,怎能未審先判,汙衊他的人格?另外,同事們在炎炎夏日穿長袖值勤,他提出是否能進行換季投票表決,也質疑中午吃飯時間在派出所吃飯,還要寫下為何在所吃飯的職務報告,因此被控告妨害名譽。

吳佩芸也在記者會上,批評員警該項調職不僅缺乏正當理由,更未給絲毫的救濟時間,台中市警局應盡速撤銷,並檢討「今天發文、明天調職」不合理的派任程序,認真執法的員警應該受到鼓勵,而非惡意的懲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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