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新聞網/出版時間 2019/06/08
報載韓國瑜原本考慮要去台北地院提自訴,但考量訴訟時間可能太久,因此決地向地檢署提出告訴,希望透過檢察官偵查的公權力,把相關人等傳來作證,透過偵查,還可以利用偵查不公開的保護傘,俾免太多個資外洩,並給所謂的韓粉一個接近事實的說法。
提告訴後係由檢察官指揮調查證據,必然傳喚被告及重要關係人,如黃文財、王小姐,以及所有跟這件事情所有相關的證據,吳子嘉希望檢察官傳的證人,檢察官也要依其聲請想辦法去傳,而大家都知道最關鍵的證據,只有兩個──王小姐跟她的小孩,有認為如果王小姐人在國外,短時間無法返台,甚至等到2020總統選舉結束再回國,那這個案子又如何辦下去?
到底是捕風捉影呢?還是有人被騙了?媒體人吳子嘉不惜賭上被告風險,顯然也是衡量過了自己所可能面對的風險,吳直指韓國瑜與一名王姓女子多次在新莊一處民宅內打牌過夜,但對於這件事情最後會不會變成羅生門,也就是信者恆信,不信者恆不信,檢察官就真的可以釐清嗎?恐怕也未必!?
告訴是由被害人向檢警單位對加害刑為人提出告訴訴;自訴則是被害者直接向法院而非檢察署,提出告訴,自己就是告訴人,但必須要委任律師,也就是所謂的強制律師代理。
韓國瑜與律師研究一開始是不是要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自訴,因為覺得罪證明確,很多誹謗案都是這樣子進行,也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,更具威嚇性,結論是韓國瑜向台北地檢署提告,稱決定相信檢察官,而親赴北檢提告,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應是偵查不公開!
新北市永和區議員候選人 蕭蒼澤 (第七選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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