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立新聞網 / 生活中心/施郁韻報導
日前有一名男網友發文表示,他收到一張罰單,原因是他開車時突然想上廁所,超幾輛車返家,結果被拍下檢舉,罰鍰1200元,他不禁表示:「我承認我不知道不能連續超越兩台車。」引起底下一票網友熱議。
一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「爆廢公社公開版」上貼文,直言:「有些規矩真的是遇到了才知道!」並貼出一張罰單,2月23日下午時段,他開車行徑高雄市梓官區公館路卻不慎違規,違規事實寫著「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」,因此遭罰1200元。
該名網友得知自己被檢舉後,提到自己因為想要上廁所,情急之下連續超過2台車以上,不知道已被人拍下檢舉,「我承認我不知道不能連續超越兩台車,只是當屎在滾的時候,真的忍不了路隊長,我違規我認了。」
貼文一曝光,不少網友直呼「老實說,我也不知道不能一次超越兩台車」、「我也不知道連續超兩台是違規欸!你的犧牲讓我長知識」、「長知識了,我駕照白拿20幾年」、「真的不知道耶」
也有網友認為:「保持安全距離被說路隊長?萬一對向有車來不及切進來,出來的就不只是大便而已」、「對面有來車交會…才是主因」。
根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7條,駕駛人超車時,若在學校、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、標線處所、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,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、2400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