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監獄前方白晝槍擊案 開槍逞兇嫌犯逃亡56小時後落網

社會中心∕宜蘭報導

1月9日發生於宜蘭監獄前方的白晝槍擊案,經專案小組長達56小時馬拉松式的追緝後,在苗栗山區逮捕開槍逞兇的簡姓主嫌,依法移送檢方偵辦後,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。

警方調查指出,該案中槍受傷的康姓男子,因與簡姓、藍姓、陳姓及李姓等四名男子,有債務及私人恩怨,雙方於案發當天在蘭陽發電廠狹路相逢,主嫌簡男先亮槍對空開槍恫嚇,並由藍、陳及李男等人將康男強擄上車。

當該車行經宜蘭監獄前方路段時,康男強開車門想要跳車脫困,當場被簡嫌再開一槍,子彈擊中右臀後掉落車外,所幸及時獲救送醫並無生命危險。

宜蘭縣警局刑警大隊及三星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,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洪景明指揮偵辦,先於案發當日將藍、陳、李等3嫌拘提到案,並於礁溪鄉查扣簡嫌藏放的作案槍彈。

開槍逞兇的簡嫌,從宜蘭輾轉逃往新北、桃園、苗栗等地藏匿,儘管他不斷換車製造斷點,逃亡半個台灣,仍被鍥而不捨的專案小組掌握行蹤,並與苗栗警方通力合作,12日夜晚發動百名警力頂著6度的低溫,在大湖山區展開搜捕行動,終於在一處果園內,找到趴藏溝渠內冷到全身發抖的簡姓男子。

全案在發生56小時後宣告偵破,共逮捕4名共犯,除了起出作案槍彈外,還查獲毒品等物,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刑法殺人未遂、妨害自由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,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。其中簡嫌因公然開槍傷人,惡性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,經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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