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執法 四局聯軍直搗違法排放廢水豆腐廠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新北市環保局本(1)月初接獲民眾反映,五股坑溪疑似被偷排廢水污染,變成乳白色牛奶河,經稽查人員追查,並調閱科學烽火台-全河段監視系統之影像資料後,發現當日凌晨確有上游某豆腐工廠排入廢水,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;並由環保局、水利局、衛生局及經發局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,於10日進廠聯合稽查,從污染削減、水質檢驗、工廠登記等各方面要求廠商儘速改善。

▲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影像資料發現凌晨時確有白色排水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提供)

環保局說明,稽查員接獲民眾反映趕抵現場時,五股坑溪目視水質清澈,稽查人員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,仍進行採樣檢測,檢測結果酸鹼值pH為8.15弱鹼性、水溫23.8度,急毒性及重金屬等項目均未檢出,屬正常水質範圍,但因水質略偏鹼性,尚有跡可循。本流域前已列入重點稽查區域,並完成全河段科學儀器監控設備架設,如污染情形可立即回溯查處。稽查人員旋即改以監控紀錄方式尋找污染來源,發現當日凌晨6時許確有污染排入溪流的情形,經追查掌握污染來源為上游某豆腐工廠;稽查人員進場稽查後發現,該廠因防治設施功能不足,作業廢水未妥善處理即排放於地面水體(五股坑溪),影響水體品質,當場責令業者限期改善,且須妥善清理污染處,並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,依同法第52條規定,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。

▲五股坑溪流域已完成全河段科學烽火台─科學儀器監控設備架設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提供)

為維護河川品質,市府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共同推動水質改善、污染削減工作,本案後續於10日辦理四局聯合稽查:環保局現場再次要求業者增設污染防治設備,並符合放流水標準;水利局針對業者使用地下水之情形,要求應符合地下水使用規範並定期紀錄用水量;而衛生局則針對未使用自來水做食品用水,要求業者提出合格檢驗報告,另場內環境衛生等缺失,與環保局同樣限期今年2月1日前改善完成;經發局要求廠商儘速改善相關缺失後,始協助完成工廠登記。環保局表示,倘本案持續未改善,將送市府公安小組加強查處,必要時將停工及斷水斷電,以杜絕污染。

業者現場表示因提貨廠商打破豆渣桶後,未妥適處理即離開,致沉澱池溢流造成污染,除表示歉意亦將儘速依相關單位意見改善。

▲工廠內部打破豆渣桶後未妥適處理遺跡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提供)

五股坑溪水污染主要來源為其上游周遭生活污水與工廠廢水,環保局已全面普查五股坑溪潛在污染源,並於可疑污染處全面架設科學監控儀器。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(污)水,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,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,若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規範事業定義者,則應向環保局申請排放許可,並符合放流水標準,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新臺幣2,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。

環保局也呼籲,因河川污染多屬間歇發生且稍縱即逝,民眾如發現水污染情形,第一時間除到社群媒體上發文之外,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,並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,才能有效找出污染源,避免污染情事持續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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