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委會公告瑞穗鄉茶現金救助 花蓮縣受理至8/15止

記者范振和∕花蓮報導

受7月連續多日高溫、未降雨影響,瑞穗鄉茶樹植株有乾枯、新芽發育不良及遲滯等情況,茶農叫苦連天,花蓮縣政府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,積極向農委會反映爭取,農委會今(4)日公告將瑞穗鄉茶葉列入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對象。▲受乾旱天候影響,瑞穗鄉茶樹乾枯,茶農叫苦連天。(圖∕縣政府提供)

縣長徐榛蔚指出,受災農友即日起至8月15日(例假日照常受理;受理最後一日如逢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),可前往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所需受災證明。

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,瑞穗鄉受損「茶」救助額度每公頃為5萬5千元,農友申請現金救助時,請依據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規定,檢具相關文件至土地所在地公所辦理,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(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);二、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%以上者,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;三、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,救助以一次為限。

▲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陳淑雯(右)關心瑞穗鄉茶樹乾枯惡況。(圖∕縣政府提供)

陳淑雯提醒災農留意災害救助受理期限,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儘速前往公所辦理,勿讓自身權益受損;另外,也請各公所注意轄區時令作物生長情況,如有疑似天然災害所致的損害,請儘速通報縣府以為因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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