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大博士生校內被撞成重傷 肇事女駕駛身分曝 目擊者還原現場

中時新聞網 / 莊楚雯

© 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一名台大博士生在台大小椰林大道被車撞,圖為該生腳踏車,後方貨車非肇事車輛。(翻攝自Cheng-Chih Richard Hsu臉書)

台灣大學校內4月29日發生嚴重車禍,一名化學所的博士生騎腳踏車行經椰林大道,被一輛汽車自後方追撞,頭部著地,還被拖行約二個車身的距離,傷勢嚴重,台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悲痛發文,質疑校內限速20公里,為何還能把人撞成這樣,今有媒體報導,據校內人士透露,肇事者是台大研究所女碩士生,還有目擊者說,當時女駕駛車速十分快,撞人後根本來不及煞車。

台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昨在臉書表示,遭撞傷的是他實驗室裡最資深的博士生,29日在離系館不到20公尺的小椰林道上被汽車撞了,導致左側鎖骨骨折,肝臟挫傷,四肢嚴重外傷,緊急手術後情況穩定,目前在台大醫院加護病房觀察。

徐丞志說,從肇事現場狀況來看,學生被後方汽車撞上後,臉部著地被捲進車底下,之後又被拖行約兩個車身的距離才停下來,「光想到就覺得好痛」。他質疑,校園內速限20公里,為何會被撞成這樣,當老師的實在很難過。他也指出,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不適用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」,因此肇事者不會有案底,但是傷害罪仍會成立,輕傷屬告訴乃論,重傷則是公訴罪。

根據《ETtoday》報導,台大校方透露,當天開車肇事的是27歲顏姓女子,是台大某研究所碩士生,顏女家屬允諾全額賠償遭撞男博士生所有醫療、復健費用,雙方初步達成和解,鍾姓博士生家屬暫不提告。

另《ETtoday》也訪問到一名目擊車禍發生當下的學生,目擊學生說, 女駕駛開車速度實在太快,撞到騎單車的學長後來不及煞車,把學長連人帶車捲入車底盤下,當時車速一定超過20公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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